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66293 | 发文字号: | |
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发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23-01-21 |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运输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局、农业农村局,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,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:
现将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》(交办公路〔2022〕78号)转发你们,就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如下。
一、严格落实政策要求。各单位在执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、“鲜活”“深加工”判断标准、“整车合法装载”查验标准及计重设备合理误差认定标准时,要严格落实最新的政策要求,做到标准一致、口径统一、尺度统一、执行到位。
二、切实提升服务能力。一是继续推进“绿色通道”预约通行服务,不断增加预约通行用户群体,对查验结果良好的车辆降低查验频次。二是鼓励进一步开展新技术及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,多措并举提升查验效率。三是加强收费一线业务培训,提升政策理解及执行能力,加强现场管理,做到精准查验、快速放行。四是提升客服水平,加强政策解读,及时处理相关咨询和投诉,营造政策实施良好环境。
三、做好数据分析研究。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和问题收集工作,做好分析研究,为“绿色通道”配套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持。
四、其他事项。政策执行过程中,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交通运输厅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23年1月18日
附件: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“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(交办公路[2022]78号).pdf